關于《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實施方案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讀
來       源 : 赤壁市衛生健康局 解讀單位:
發布日期: 2020年10月26日 解讀方式: 文字方式
名       稱: 關于《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實施方案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讀 解讀類型: 部門解讀
一、制定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實施方案的背景和意義
解決鄉村醫生招不進、留不住的問題,保障鄉村醫生合理待遇,完善養老政策,提升農村醫療服務保障能力。
二、符合補助政策的對象
在村醫崗位上退休的鄉村醫生(含返聘的鄉村醫生)和在崗鄉村醫生,未到退休年齡中途離崗的鄉村醫生不享受補助政策。
在本方案出臺后,中途離崗或轉崗的鄉村醫生不予資助;符合參保條件仍不愿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不予資助,且到齡離崗后不能享受生活補助。
三、資格認定
由各鄉鎮衛生院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轄區內的鄉村醫生進行資格認定,衛健局復核。
四、補助標準
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到齡鄉村醫生,按照12000元/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;本方案出臺之前,從事村衛生室工作男性年滿60周歲、女性年滿55周歲及以上,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按12000元/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,其到齡離崗困難鄉村醫生生活補助按《赤壁市解決到齡離崗困難鄉村醫生生活補助實施辦法》(赤衛計發〔2017〕5號)執行;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崗鄉村醫生,按1500元/年/人標準給予資助,最長資助期限為15年。